1 ) M is for movie
M这部电影主要出现的有三个版本。
最早送德国电影当局审查的版本,是最符合导演用意的版本,117分钟,当时电影的名字叫就Murders are among us,可惜这个版本目前已经找不到了。
最新的版本是109分钟(约110分钟)的,这个是尽最大可能保留原来117分钟的原貌而进行修复整理的版本,也就是CC公司最新出版发行的版本(CC公司之前发行过96分钟的版本)。
第三个版本是96分钟的版本,是当时该片的制片人为了电影能公映,根据送审的版本修改删节之后的版本,这个版本修改了其他两个版本的结局,结局只到了法院开庭审理罪犯的情节,而删了后面三个母亲的场景。而且还对电影中一些导演故意采用默片手法的片段加上了后期配音。也就是这个版本把这部电影改成了现在的名字M。
昨天看了110分钟的版本,可惜了那宝贵的7分钟,否则电影肯定有更独特的味道。
电影拍摄于1931年,正是纳粹主义逐渐要在德国兴起的时代,因此,这部电影当中的一些情节表现往往会被认为是在映射当时的纳粹势力,例如其中的盗贼势力——其实这并不是电影的初衷。这部电影的时代背景正是一战后经济萧条、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的时代,所以其中的盗贼猖獗可以说是一定程度的客观反映,但电影并没有把这些盗贼作为反面的批判角色,甚至是企图作为一种替代性的权力(替代政府)来描绘,其实这部电影里扮演盗贼的人,很多就是导演弗里兹•朗请来的真正盗贼来参演,而且很多是当时警察通缉的盗贼,可以说这部电影是在和警察打游击的过程中拍摄出来的。电影的起意也在于导演朗的妻子对一个事件的感触——政府在这个动荡社会下的无能。所以,这些抨击政府的无能——司法公权力的严重缺失才是私力救济诞生的土壤(盗贼主持的审判)——才是这部电影明确的主旨。
电影当中警察数月的毫无进展,只会毫无目的的盘问和搜索,以及最后也就是被删节的结尾这些情节都使电影带上了反政府倾向,也使之区别于一般的惊悚片(甚至不适宜归为这类)。结尾处三个母亲面对着镜头哭诉:判决也挽回不了死去的孩子,所以我们还是要依靠自己看好我们的孩子。还有你们……你们。(最后面对观众时说,这里树造了一种人人自危的环境,同时也是对司法无力的谴责)。
电影的一些处理也很令人印象深刻,这是朗的第一部有声电影,也是影史上第一部讲述变态杀手的电影,当凶手第一次现身之前,是一个黑影慢慢呈现在通缉海报上、受害的小女孩面前。这个很写意的恐怖手法不知道使后世多少的恐怖、惊悚片都打上了“影子”的主意。还有女孩遇害时的处理也是非常的简洁——一个皮球滚进画面,一只汽球缠在了电线上。这一手法也是被无数次的效仿。电影还结合了一些默片的处理,罪犯在逃跑和盗贼在追捕的一个阶段完成没有了声音,观众不由自主的把注意力都灌注到了画面上,令人不禁想摒住呼吸(96分钟版给这段配上了配音)。电影采用的1.19:1的特殊比例也使画面产生了很强的束缚感,也使电影的一些场景有非常独特的感觉——仓库、会议室、地下室都显得非常挤压。也许你能从那样的画面里闻到一股烧焦之后烟灰的味道,呵呵。
2 ) 《凶手M》,永不消失的口哨声
原文地址:
http://www.qh505.com/blog/post/1897.html《凶手M》或者是《可诅咒的人》,又或者是《凶手就在我们中间》,《The Murderers Are Among Us》、《Fritz Lang's M》、《M - Eine Stadt sucht einen Mörder》、《M - Mörder unter uns》……不同的电影翻译指向一个共同的符号:M,大写的M,影子的M,犯罪的M,M是小贩涂在手掌上的记号,M是印在凶手肩上的符号,只擦去了一半却永远无法清除,M是以法律的名义受到制裁,还是以人民的名义受到惩罚?
在这无休止的疑问中,只有那口哨声一直响彻在街上,宛如游戏,被消解了。就像影片一开始那些孩子们围在一起玩的游戏,他们唱着那首歌:“他带着刀,把你切成碎片,然后你出局了。”歌声在小区里飘荡,这是可怕的歌,“该死的旋律”,在这歌声中是长长的楼梯,无声的窒息压抑过来,母亲对着窗外叫“爱思”,小女孩没有回来,只有死一般的楼梯,和没有人玩的皮球,以及断了线的气球。女孩爱思贝克曼失踪了,永不回来了,就像这个城市那些已经失踪的8个孩子一样,被口哨声带走了。
留下的只有那个恐怖的黑影,戴着礼帽,而且礼貌地和爱思贝克曼讲话,背影留在“悬赏一万马克”的通缉海报上,口哨声留在街头谱卖气球的盲老人耳中。恐怖的黑影和欢快的口哨声组合在一起,这里没有游戏,只有死亡。凶手是谁,谁是凶手?从游戏开始,是不是要从游戏结束?“糖果、玩具乃至苹果,将生活引向终点。”这是可怕的日子,似乎街上随时都有凶手出现,“坐在你身边的人可能就是凶手”,和小孩在一起的陌生人被怀疑是凶手;在酒吧里的客人被怀疑是凶手,他们一个个被带走接受调查,他们似乎一个个都有污点和被质疑的可能。
当所有人都被怀疑,杀人事件就仿佛变成了集体性行为,而个体被隐匿了。警察局出动了大量的警力,在每个犯罪现场取证搜索,他们发现了皱了的糖果纸,但一无所获;他们搜查了两公里之内的所有咖啡馆,但一无所获;他们一周只睡十二小时,但一无所获;他们抓走了两车嫌疑人员,但一无所获;他们总共发现了1500条线索,“可以装进60本书”,但一无所获。
众多的警力,众多的线索,众多的怀疑,但似乎越来越走向反面,越来越没有价值,目击证人为凶手是否带红帽子还是绿帽子争论不休,他们甚至用“三文治占卜”来推断凶手,一切似乎陷入游戏的困局,但是口哨声依旧响起,凶手在别处。而且可怕的是,凶手还正大光明、胆大妄为地给报馆写信,信里说:“但是我还没有做够。”这是无休止的恐惧,这是无休止的疯狂,警察从凶手的公开信查找指纹,对照笔迹,分析出凶手不连续的字迹表明是无生气的性格,从而得出凶手是一个疯子。他们从监狱、疯人院寻找线索,被治疗又被释放的病人成了怀疑对象,他们装扮成乞丐,他们跟踪每个孩子,他们甚至蹲点在怀疑对象的家里,查找光滑的桌子、废弃的垃圾桶,以及窗台上的铅笔碎屑,但是这些行动并不能获取最有价值的线索,这一切衬托着警察的无能。
而在警察的另一面,黑道也出手了,因为凶手影响了他们的生意。凶手又一次出现在街上,又引诱着一个小女孩,他还是吹起了可怕的口哨,而这次发现的不是警察密布在街上的那些乞丐,是那个卖气球的盲老人听到了这哨声,然后小贩跟踪,他用M在凶手衣服上做了记号,而行迹暴露的凶手最终摆脱了警察雇来的乞丐的追踪,逃进了商业大楼。而这次得到消息的不是警察,而是黑道。他们闯进了凶手躲着的商业大厦,包围了所有的出口,并且通过打昏保安、破坏大楼,终于找到了藏匿在阁楼里的凶手,等警察赶到,人去楼空,只有撬天花板而没有逃走的法兰兹留在现场。警察抓住了这唯一的线索,对凶手M的追查变成了对法兰兹的审问,当卡尔曼督查听到法兰兹说“找到那小孩的杀手”时,叼在嘴里的烟突然掉落下来,卡尔曼像一尊木偶,站在那里半天没有发出声音,那是一种新的恐惧?在警察大肆搜捕而一无所获的结局面前,凶手却被黑道的人抓走了,这是不是对法律无能的绝好讽刺?他用水冲了头以让自己从这个惊人消息中回过神来。
曾经的自大,傲慢,以及对抓获凶手的绝对把握,这是警察为代表的法律的生动写照,那时,卡尔曼督察坐在办公室里,吸着烟,打着电话汇报搜捕进程,那是一个讽刺的仰拍镜头,和开始时小孩子的玩游戏时的俯拍形成强烈对比,一个是恐惧的现实,一个是法律制度下的理想,“以法律之名”和“以人民之名”的强烈对比。更强烈对比的还有最后的审判。凶手被黑道带到了老肯兹和立维酒厂,来自社会底层的人们齐聚一堂,实行了他们对凶手的审判。这是一个讽喻,那些人或者身上都带着对现实的不满,或者都有犯罪的前科,都有过被法律制裁的经历,但是现在他们站在了法律的另一面,他们高高在上面对一个杀人凶手,他们是审判者,他们在自己的法庭上掌握着对另一个个体的生杀大权,他们甚至为凶手叫来了辩护律师。他们叫着“杀了他!”当凶手的辩护律师说要交给警察,通过法院判决的时候,他们都笑了。
凶手声嘶力竭,他说自己一直有着恐惧,在街上被跟踪,随时可能被杀害,这种无尽的痛苦面前,他不能阻止自己,“除了我做那事”,他才能平息心中的恐惧,没有人知道他内心的哭泣,杀人才能消除这种痛苦。凶手是个疯子,是个病人,在大街上精神萎靡,瞌睡连连,只要他看到小孩出现就会重振精神,眼睛里发出兴奋的光芒,伴随而来的便是那欢快的口哨声。凶手并不是忏悔,而是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恐惧。那些审判者说,他犯了谋杀罪,连自己都判决了自己的死刑,那结局就只有一条:杀了他。而辩护人发言了,他说,被告在不可抗拒的冲动下犯了罪,所以不该被判处死刑,没有人会因为忍不住的事情而受惩罚,没有人能够把一个不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杀死,“这个国家不行,你们当然也不行”而对于凶手,应该把他送进医院,而不是监狱或者绞刑架。
凶手变成了病人,惩罚变成了医治,这是不是代表着法律?而在这个私设的法庭上,审判者都曾经是法律的受害者,而当面对同为杀人罪犯的时候,他们却代表了另一种正义,黑帮老大说,如果当成病人被医治,然后又被释放,然后又去杀小孩,然后又被抓,如此循环,没完没了,那么凶手就永远不会受到制裁和惩罚。而不管是黑帮的审判,还是所谓的辩护人,他们不休止的争论中,没有警察,就像搜捕凶手的那个过程一样,警察所代表的法律是缺失的,甚至是走向另一条路,而当最后警察赶到老肯兹和立维酒厂里的审判现场时,那些站在法律对面,声称警察是笨蛋的审判者举起了手,“以法律之名”,一双手伸向了那个颤抖着的凶手,法律回归,而凶手似乎也找到了自己的庇护。
谁是凶手,似乎并没有悬念,而悬念似乎只在警察那边,在没完没了的搜查取证中,那些无辜的人倒成了嫌犯,警察让社会陷入了新的恐惧,这种恐惧和凶手并没有直接关系,而对于凶手来说,是完全充满了游戏意义,他是个精神病患者,他是个疯子,他消除自我恐惧的唯一办法便是口哨,以及与欢快的口哨声一起的孩子、糖果、气球,这是他消除自我痛苦的唯一办法。这是对法律的挑衅,还是对自我的拯救?而警察为代表的法律却永远在现场之外,在凶手之外,甚至在恐惧之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发现真正的凶手是一个看不见的盲老人,在凶手肩上印上大写M的是一个小贩,他们和警察无关,和法律无关。而那些黑道里的人,更在法律之外,或者说,他们对凶手的审判完全是抛弃所谓的法律,在自足的老肯兹和立维酒厂里完成了审判。
但是法律还在那里,警察还在那里,面对警察他们还是举起了投降的手,“以法律的名义”又将凶手带向一个未知的世界。而最后真正法庭的审判只有短短40秒,三个哭泣的母亲坐着,她们说:“以人民之名,这不会把受害者带回来,我们要多点关心自己的小孩,你也要。”以人民之名去关心孩子,这是不是对于“以法律之名”的又一次解构?电影结束,她们的声音留在那里,从此人人自危,还是对司法无力的谴责?
大写的M并没有从凶手的衣服上擦去,这是一个符号,从小贩的手掌上印上去,像一面镜子刻在那个时时露出惊恐表情的凶手身上,街上所有人都处在对凶手杀人的恐惧中,那么凶手的恐惧又在哪里?“以法律之名”和“以人民之名”是两种恐惧,似乎每个人的内心都有摆脱不了的痛苦,杀人只不过是他消除社会恐惧的一种手段,但是这种手段的悖论在于,他将制造更多的恐惧。口哨声本来是欢快的,但是那是格里格的《皮尔金特》,《皮尔金特》是格里格为易卜生的同名诗剧写的配乐,就讲了一个病态地沉溺于幻想的角色,最终成为牺牲品。
大写的M刻在每一个人的心灵深处。
3 ) In the name of the law
#BFI# #Bigscreenclassics# #111mins# 重看。之前看影片感觉到剧本的优秀,再刷后才发现1931年导演那惊人的镜头语言和剪辑能力。
镜头上,各种前推到特写镜头带来的紧张感,情绪消散后拉所营造的抽离感,还有几幕大远景对于男主所处状态的表达,都很恰当地传递了情绪。中间的追逐戏还有一段儿手持摄影… 真的太强了!更强的是长镜头,印象较深是两场,乞讨者的大本营那段儿长镜头,用来阐述乞讨者组织的纪律性,并且最后的上移借墙面转场也非常惊艳,随后又是利用窗框的构图,前推直接越过玻璃达到画面上的无缝衔接顺联剧情,最喜欢的一组镜头!后面还有对“众生”的审判时仰拍的长镜头,当然大量的脸部特写镜头下德国表现主义所影响的人物带来的夸张的表情被更加夸张的放大,带来的张力也是很强的。审判时俯拍镜头滑过那一排排人物的脸,搭配上头顶灯的效果让整个安静的环境带有极强的压迫感。还有几次空镜也都契合对白的从画面上或回顾或填补了细节。
光影上,印象最深的就是开场那段“M“未露脸的黑影犯罪了,也在结尾处男主的自述中有呼应。其次是最后有黑帮老大们(各司其职非常有趣)代表的“权力”起立对于“M”的审判,黑影也是有很强的指代性。
剪辑上,最精彩的莫过于警察和黑帮讨论时的交叉剪辑,带有极强的讽刺性,
人物上,实际上各个人物是被弱化了,更多的是一种指代性。片中对人物也提前做了铺垫,然最后审判来的时候观众可以“更好的”参与到事件中,以字体推断的病态心理和借由镜子反射到小女孩时压抑不住的情绪为最后的审判做了一个很好的铺垫。而警察,黑帮(尤其是黑帮老大背后那“芸芸众生“)就更加直白了。M被“烙上”印记后的几次被拍肩非常逗趣,从被标记,到被指认,到被辩护,到被法律带走。
4 ) 真是一部太经典的片子
说实话,前1/4段的时候很闷,我都想关了睡觉,但是后来越来越好看,到最后简直兴奋到不行,才发现这确实是一部经典的影片
一个外貌胆怯又平常的男人,以各种方式骗走并杀害了九个小女孩
这样的罪行伴随着他那独一无二的口哨声印刻在了观者的心里(他估计最后死也没想到是这个口哨声暴露了他)
全城的市民如惊弓之鸟,城市秩序几乎都要到了崩溃的边缘,警察局日夜忙碌不堪依然一无所获("现在连享受十分钟的宁静都成了奢侈")
大段对上司诉苦的描述可以让我们感受到拖网式查案的艰难和绝望,警察们似乎已经完全束手无策了
而这时比较囧的事情发生了,由于警察们疯狂地检查和搜索,黑帮们"正常"的生意和行动全部被打乱,简直没法过日子
眼看着抓不到凶手自己的生活就要完蛋了,黑帮们终于忍无可忍决定自己也去把这凶手找出来泄愤
于是,奇妙的事情发生了:白道和黑道无意中达成一致,一起来拼命寻找这个注定该死的人
下面的故事就开始让我觉得好笑了
黑道买通了丐帮,让他们负责搜寻凶手的下落
这效率真快啊,他们不仅神速地找到了凶手,还在他身上留下了记号,甚至还满大街追着他跑并把他逼进了死胡同
黑帮在夜晚用计闯进了凶手躲藏的大楼,蚂蚁一样地搜遍了全楼把凶手找了出来(最后警察来之前他们坚持到最后一刻抓到凶手才走,实在是太敬业了XDDD)
警察来了,查看了现场,开始大惑不解:
来了一堆黑帮,把全楼都找遍了,撬了锁挖了坑,最后一点值钱的东西也没有拿走,甚至整栋楼没有丢一样东西,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后来听说是抓走了一个人,那么是什么人值得黑帮大动干戈呢?
警察来的时候只发现了一个没离开大楼的黑帮分子
这人顽固不堪,硬是不肯交代黑帮到底在楼内找谁
结果警察头子用计对他一恐吓,居然发现黑帮找到的人是那个让他们焦头烂额的凶手,于是震惊了
而在黑帮这里,审讯开始了
凶手瞪着大眼发现在地窖里居然有几百号人悄无声息虎视眈眈恶狠狠地盯着他
逃是没用的,黑帮开始对他进行控诉
其实真的很囧,这时我怎么看都觉得黑帮那就是一正义的法庭啊口胡
凶手大呼黑帮不懂法律,黑帮冷笑着说"我们很多人坐过十几年的牢了,还不明白怎么审判嘛?!"
凶手这时尖叫着要他们把他交给警察,说要从法院判刑他才心甘情愿
黑帮头子冷笑着说"你想得美,我们现在不把你干掉,你早晚会找个理由从牢里出来,到时候再去追袭无辜的小女孩是吧?"
黑帮的人很聪明:把他送进牢子,他不仅死不了还要花纳税人的钱养着他,而且万一以精神有问题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那后果就更不堪设想了
"你以为我们傻啊?你今天哪里也别想去,就死在这里吧!"
一群罪犯对一个罪犯进行的庄严审判,真是快意得淋漓尽致
黑帮陪审团对凶手激昂的控诉和指责让观者亦被正义的力量所洗礼.....
正义,果然是可以以任何形式从任何人手中表现出来的
而且,这黑帮果然敬重法律........居然还依照程序法在黑帮里给他指派了一位辩护律师.......我囧大了我.......这叫黑帮吗............根本就是法律神圣的执行者...........
最后,警察在黑帮群情激奋的人们快要把凶手打死的时候出现了-v-
我相信凶手见到警察的时候一定在想"终于得救了!".....-v-+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凶手演得太好了,他的惊恐的面孔和声嘶力竭的辩解真是让人印象深刻............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精神病杀人犯
5 ) M的意义
这部影片名气太响,可在最后5分钟到来之前,还真是没觉得特别。人物赋予夸张的戏剧性表情,说是惊悚片着力点却不在凶杀,更多描述黑白两道对罪犯的抓捕,就像一场闹剧。这是我看的德国表现主义大师弗里茨·朗的首部影片,“表现主义”可是很厉害的,很前卫,它创立的电影风格已经成为现代电影艺术的常用手法。茂瑙就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位,我觉得他在默片时期已经做完了所有关于电影表现手法的尝试。
说《M就是凶手》十分伟大,因为它是影史上第一部讲述连环变态杀手的电影,弗里茨·朗的第一部有声片。世界上第一部有声片也就诞生在1927年吧,1931年出品的《M》对声效的运用已经十分了得,尤其是凶手哼着格里格的《皮尔金特》诱杀女孩,《皮尔金特》是格里格为易卜生的同名诗剧写的配乐,就讲了一个病态地沉溺于幻想的角色,最终成为牺牲品。
这在当时一定非常里程碑,不过,时间流逝,“第一”会慢慢变成符号,一道考题,一则引用短语,从极具意义到意义的尸体,在最后5分钟到来之前,你仿佛在看一个被后来者抚摸、仿效和取用了多次的纪念品,直到最后5分钟,令我惊叹的5分钟,宣告它永远屹立于伟大作品之林,并且永不褪色。
“初衷”是个挺机灵的小子,常常发觉我们的理解和艺术家的创作初衷不是一回事,不知道是他们故意在戏弄我们,还是我们成全了他们,作品被包装成蕴含无穷深意,访问弗里茨·朗关于《M》的创作想法,他说:“这部电影的要义不在于惩罚罪犯,而是警告母亲们:你们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对于这个说法,会令评论家大跌眼镜吗?我也想不通这样的创作意图,但按照一般评论的说法,这部影片“黑社会组织严明、私设公堂的做法,更是直指了1931年篡权前的纳粹,放在今天来看,依然具有相当震撼的警世意义”我也觉得太过严重了。
凶手M表现为精神异常,连续作案,杀了八九个女孩子。警方展开地毯式搜捕还是一无所获,在此期间,黑帮老大的娱乐场所屡次受到排查,生意不振,黑帮老大要出击,利用丐帮人肉搜索,先于警察擒获M。最后5分钟开始了,黑社会组织模拟法庭,法官、审判长、听审听众一应俱全,还为M配了辩护律师,开始双方驳辩:
M说:他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只要一看到小女孩,他的内心就由恶魔驱使,引导他犯下不可饶恕的罪恶,在那时,他忘记了一切。有两个他在斗争,一个说“你要做”,一个说“你不能”,内心时时备受煎熬;而要裁决他的黑社会都是心智正常的普通人,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却也做着杀人放火的勾当危害社会,到底是谁应该受到制裁呢?
还以为是摆设的辩护律师却异常认真、坚持,他极力为 M 辩护:“因为我的被告在不可抗拒的冲动下犯了罪,所以不该被判处死刑……没有人会因为忍不住的事情而受惩罚……没有人能够把一个不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杀死,这个国家不行,你们当然也不行……应该把他送进医院,而不是监狱或者绞刑架”。
审判长(黑帮老大)说:出院后又开始杀人呢?应该判他死刑……
此刻,围坐着的听众沸腾起来,攻向M,想即刻处死他。
此刻,警察赶到,“救”了M,影片在此高潮落幕,一位母亲呆看镜头“ 这样救不回我们的孩子,我们应该很小心地照看自己的孩子。”(我不太清楚自己看的是哪个版本,据说修复版是加长了法庭戏,是有一场真正法官进行的审判?)
突然之间,一个难题甩到观众面前。《M》的意义出现了。
拼音文字容易凑出点名堂来,譬如钻石的检验就会说用4C标准(Carat、Clarity、Colour、Cut),管理服务要追求5S(safety、standardization……),片名叫V叫M叫Z都可以看作有寓意。
凶手的名字与M无关,之所以说“M就是凶手”,是某人急中生智怕凶手给跟溜了,乘其不备涂在凶手衣服背后的记号,在那个场景中,M就是 murder,但到了(模拟)法庭上,他是一名精神病患者而受法律保护,他将接受治疗而不是处决,大众无法面对法律对他们道德观念的不合作,此时的M就是 moral,法律只在为我所用、为我出头时才受我尊敬,否则就让道德来处死他吧,这才体现公平和公正,镜头扫去,黑社会和受害者家属和一般民众,已经模糊不清。
此时再来看导演颇为奇怪的创作意图“我们应该很小心地照看自己的孩子”(这行字也正是电影放到这时出现的)就会觉得是对社会失控无可挽救(没有小心照看、放任社会走向危险极端)、个体意志与集体利益相处尴尬(个体发疯威胁到群体生命,群体疯狂折磨个体生命)、法律无能道德恐怖(法律只能是最大限度的实现公正,道德能用来杀人)的无奈讽刺了。
据说《M就是凶手》是原片名,制片人获悉希特勒在大选中可能获胜,担心该片被禁,改为《M》,可见,这个M原是不简单;而一部亘古长青的影片必是紧扣人类永恒难解的命题,看电影的同时看自己的。
6 ) 哨声依旧
M
1.悬念,铺陈人物2.悬赏单上的影子3.口哨声4.谁是凶手?5.人心浮动6.场景都极设计感7.无声音的一段8.对体制执行者的不满9.人心惶惶10.镜头角度很独特11.反射镜里的神魂颠倒12.背上的M13.快镜头14.兴师动众15.长镜头平摇16.瞎子发现真相17.民间审判18.我们就是你的权利19.我在追逐着我自己20.强迫性杀手21.以法律之名,以百姓之名22.举手投降23.德国表现主义
【B+】第一次看德国表现主义电影,不负盛名。在许多方面的想法都远远领先于同时代其他影片(尤其是对声音和光的运用),只是毕竟是先行者,已如今眼光再看有些地方还是显得生涩,比如那个平行剪辑,很生硬。
解读一部经典电影就要联系当时的环境,读过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癫狂与文明》可能对电影中欧洲的法律体系有所了解。其实就剧情来说这部电影很是粗糙,不过最后的审判意味伸长。人权,自由,权利,精神病一系列中世纪的产物柔和起来,这才是这部戏的精髓。
M逃进阁楼那一段特别精彩!彼得·洛长得果然猥琐!演个绑架小姑娘的变态杀手太合适了!1931年的这部电影现在看来还是有些琐碎冗长!翻拍的话应该不错!
德国表现主义电影向美国黑色电影转变时期的牛逼片子,而且就我目前的阅历来说,它好过所有的德国表现主义电影以及八成的(另两成我没看而已)美国黑色电影,这当中的差距,是巨大的
除对白和口哨声外其他声音基本无,更别提扣人心魄的配乐了,但作为一部1931的有声片,如此足矣。有趣的地方在民众对警察(政府威权)的不信任(妓女朝警察啐口水),以及黑道擒获凶手的设定,加上最后私设法庭和真正的法庭审判对比,如此种种真是大胆的讽刺。口哨声很瘆人。
看到底下那么多装逼的评论,心情就像M突然发现身后被标记了白字时那样,好惊悚好害怕!!!!!瞪!!!!!
黑白构图的张力,无声与画面的急速运作的对比,轻快口哨和极端反人性行径的并行不悖,空镜头与人物戏剧性夸张表演的穿插。电影在那个有声片刚诞生不久的年代,可以承载太多的艺术手法和社会诘问。如同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个体背负社会病是流行于每一个年代的瘟疫。
黑社会对杀人犯的人道和法律审判是很有意思的。真正的执法机构是无能的,但是一个罪犯又有什么权利来说另外一个罪犯是不可饶恕的?尤其是,这个杀人犯在倾述自己的心理病态时,听众席上的若干观众还默默的点着头。终究,这个社会的罪恶似乎是没有出路的,因此才有最后一幕的,父母们应该看好自己的孩子。虽然这最后一句台词真的出现得很突兀和莫名其妙,像是匆忙之间添上去用来过关的。如果没有执法机构的审判和最后母亲的画面,我想这部片子要好得多。
B+/ 大半部散点透视无主角剧本,结尾审判似黑化生之欲;超低仰角俯角,移魂般长镜空镜,阴影与光的博弈; 心理音效恐惧感仿佛真空。无论文本还是影像都有新的尝试,昭示着尼伯龙根大都会的默片时代之后似乎稚嫩却更有生命力的弗里茨 · 朗。万万没想到喜剧效果这么出众。可作最近网络话题镜鉴。
每次看德国电影都忍不住往政治隐喻上想,德国真是一个牛逼的国家啊。影史上第一部讲连环杀人的电影,却比后来的那些要高明得多。黑社会审犯人那一段是我觉得电影最好看的一段,“难道把你交给警察送进监狱,让国家养你一辈子?”,警察搜寻许久无果最后由盲人找到了线索,这真是个无比讽刺的故事。
淘到DVD了哈哈
近乎完美,扣一星最后的伪庭审,当民粹已然发展到人人相疑,社会不安时,是无法产生如此模式化的场景的。东方快车式也许更加契合
8论底层人民群众社会活动的重要性人民法庭所代表的民声与法庭所代表的正义 情感与理智的对决 谁才是真正的正义30年代就拍出如此前卫的社会题材作品 完爆如今各种院线商业流水线粗制滥造品结尾人民法庭的大法官与激起的群众又或是集体主义兴起的预言与写照
群众大会真牛啊
弗里茨·朗十分大胆地让一位罪恶滔天的凶犯在大银幕前为自己辩解,凶犯与群众的关系变得十分微妙;朗用一个社会新闻进行了一次政治反思,这是1931年的魏玛德国;按照克拉考尔的观点,M同样预示了纳粹德国的崛起。马克·费罗更认为结局中女人的警告表明朗和他当时的女友Thea von Harbou(后加入纳粹)对魏玛共和国民主的不信任,流露出两人的意识形态(cf.Cinéma et Histoire, 1977)。从以微观的社会事件对社会制度进行宏观的分析角度来看,朗无疑是影史的先驱。
观感很奇怪的一部电影,就像无声和有声的结合,无配乐仅有图像来烘托情节,前段闷的要死,中段的剪辑很棒,结尾升华主题的对峙是点睛之笔,全片的悬疑点布置出众(说的就是那个口哨!), 对杀手的人物刻画很深刻(选角!)。(问题:那封信是谁写的?)
传说中的德国表现主义力作。这种片子放在现在的天朝完胜那些大片。最后的辩论进入了人权、制度和法律的思辨,而他们的概念完全是基于人性的角度,这是人权的思考。前半部的悬疑解惑,后面的基层社会的私设法庭,凶手的经典口哨还有夸张的表情和肢体。经典!8.6
印象最深的是 他说“你们要是杀了我 你们就是冷血谋杀!” 群众听到后笑了起来;他说“我要求把自己交给警察!” 群众也笑了起来;他说“我要求把自己交给民主陪审团!” 群众还是笑了起来。群众没有兴趣也觉得没有必要听他说些什么 这不重要 “让他死”就是大家坐在这里的目的。M是凶手 而乱审判的群众也是凶手——从个人观点来看 某些罪犯——就如M 单单交给法律来处理是难解自己的心头恨 就应该让他受折磨——但民主审判又不能当主流 如何让法律和民主完美结合这才是国家最最重要的治国之道 最后在法律和人情里留了一个做选择的悬念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开场利用影子铺设惊悚氛围、人人自危的紧张空气,与明暗双线并行的抓捕过程构成高反差对比,制造出不少萌点;空无一人的街道,M惊恐的表情,口哨的运用,堪称经典;对连环杀手的心理描摹,以及对法律制度的揶揄,都具有前瞻性。
原来,他只是个卖萌大师。中间有一段很惊艳的平行硬切剪辑,瞬间明朗了两个势力、一个目标的局势;想不到在全民哄笑那一刻燃了;最后的辩论虽然升华了高度,但也同时削弱了快感;那支口哨的旋律,忘不得。配乐贫乏、完全依靠影像推进的原味悬疑片,这是黑色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