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经典6分钟
这是一部非常有趣的电影,充满了一种奇特的魅力。虽然它描述的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却丝毫没有让人感觉到其片名那样的低俗。这部片子在结构、叙事、主题、配乐、表演上都有非常值得玩味的地方,是一部让人过目难忘的黑帮电影。
我尤其喜欢杀手Vincent和黑帮老大的老婆Mia约会的那场戏,其中扭腰舞和回家后的6分钟拍得入味十分,堪称经典。
Vincent虽是受黑帮老大委托陪Mia散心,但是他很清楚地知道老大曾经借口一个手下为Mia做足部按摩而将其从四楼扔下摔死,所以他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就是不可能对Mia有任何非分之想,只能陪太子读书罢了。有趣的是导演让Vincent吸了些毒,晕晕乎乎地而不是心惊胆战地进了Mia的家,所以这段戏一开始的画面是略微晃动的,Vincent因为没有非分之想,所以反而是很本色的吸完毒以后来见Mia,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想过伪装什么。然而这也许恰恰给看惯了伪装,同时也是吸毒者的Mia以一种亲切感。
Mia并不是马上出现的,在Mia家里那段镜头始终没有出现她的正面,只是用那极有诱惑力的嗓音、坐在监视器面前遥控摄像头的背影和那张涂满了口红的双唇来勾画她,直到她和Vincent出门前,也只是拍了她的足部特写,包括她压脚背的一个细节,这个细节暗示出她是有相当舞蹈功底的一个女人,因为一般人是无法把脚背压到那个角度的。
Mia是冷艳的,她的直发,她的黑衣,她毫无避忌的目光,猩红的唇膏,黑色的指甲油,处处透露着冷和傲。
在猫王酒吧里,Vincent陪着小心,循规蹈矩地回答着Mia的问题,但是显然Mia知道他并不是一个那么老实有礼的人,他很小心,其实他并不是那么在乎规矩,他狂野,但是又有些无奈,他凶恶,但是又很有分寸,一个杀手居然会对Mia所点的奶昔研究了半天,这让Mia觉得他坦诚地有些可笑,所以她的冷酷似乎也慢慢解除了,她从紧腰白衬衣下拿出一包烟,想请Vincent来一支,但是她很快又改变了主意,她反过来找Vincent讨了一只他自己卷的手工烟,Vincent很自然地给了她,如同给自己兄弟烟一样,这也许让Mia感到一丝被宠被尊重的感觉,因为每当男人满足女人的一些小要求的时候,女人的虚荣心总是会得到异常的满足的,所以他们的距离进一步拉近了,他们开始谈论Mia的演员经历,Vincent其实还是带着一丝敷衍在和Mia交谈,他并不是很投入。侍者端来了5元的奶昔,Mia尝了一口,Vincent忽发奇想也想尝尝,当他要把吸管换一头的时候,Mia却表示她并不介意,这里的台词是有些暧昧的。Vincent当然不傻,他怎么会听不出来呢?他一下就感觉到Mia的内心世界是动荡不安的。从这个时刻起,他才开始认真地,把这个女人当作一个女人来对待,而不是当一个任务来完成。但是他掩饰的很好,他不吱声,装作不知道,望向别处,Mia也明白他理解了自己的暗示,她也在看他的发应。她在试探,他在犹豫。这里十几秒演员的表演非常到位,所以这时就出现了一个被Mia称为“令人不舒畅的寂静”时刻。Mia起身去化妆间补妆(其实是吸毒),她似乎想寻找刺激,但是又有些顾忌,这个时刻她需要毒品给她壮胆。接下来Vincent想出的话题也许正是Mia所不愿意谈到的,因为Vincent向她打听黑帮老大因足部按摩而杀人的事情。Mia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她间接地向Vincent抱怨黑帮老大对她的严厉约束,她感到很郁闷。这餐馆里的10分钟戏铺垫极佳,把两个人从陌生演绎到心照不宣的暧昧,演绎到彼此开始建立信任,人物之间的心理距离越来越近了,但是他们之间还不能捅破那张纸,他们只能很隐晦地暗示。
这时,经典就要来临了,餐馆舞台上开始了邀请客人上台表演舞蹈的助兴节目。Mia似乎发现了一个新的兴奋点以让她摆脱谈话所带来的郁闷心情,她不由分说地要求Vincent上台表演。也许因为舞蹈是她的强项吧,她积极的自信的上了舞台,她扭动着腰跨,连脱鞋的姿势都很随意,连报幕时她也毫不掩饰地报出自己和他的身份,她尤其强调了自己是”Mrs.”,这是一种略带无忌的对威权的挑逗。Vincent慢悠悠地跟在后面,似乎是个陪练,他知道Mia在做什么,想什么,但是他不说。
这场舞蹈戏一开始Mia是带有一种只顾自己开心的态度,强拉Vincent上台的,她看着Vincent笨拙地脱鞋,觉得挺有趣,然而Vincent脱完鞋,又旁若无人地慢慢地把鞋放好,这个细节显示了他更强更掩饰的自信。
两人走到舞台中央,Mia伸脚出来划了一圈,试试舞台的平整度,Vincent还是低着脑袋,动也不动,也许他根本就不在乎舞台平不平。
这时节奏明快的黑人摇滚音乐响起,一首Chuck Berry的《You Never Can Tell》(事后查的)把两人带入了欢快的舞蹈世界,Vincent依旧丝毫没有抬头看Mia,他熟练而投入地应和音乐,应和着Mia的舞步,变换着自己的招式,Mia的进逼丝毫不能动摇他的节奏,他掌控着局面,同时他又配合着Mia,这就给Mia以充分自由展示的空间,Mia的舞蹈幅度越来越大,Vincent却始终保持着舞蹈的张力,不让情绪完全放纵,这种男人式的深沉的、掩藏的情感恰恰和Mia的热烈、放纵、急切形成鲜明的对比和奇异的默契。配乐中反复播出的“you never can tell”,不正是此刻两人内心世界的感受么?他们口中无法表达,但是却通过舞蹈和配乐表达出了人物内心世界的真实情感。
这一段1分45秒的舞蹈镜头,堪称本片的最亮点(当然影片结尾另一位杀手在餐馆对付抢劫者的一段表白也极其出色)。
毫无疑问,从餐馆得胜而归的Mia已经彻底放下了自己的伪装,她陶醉在舞蹈和心灵的默契中,即使回到家中,她也仍然还想继续跳。Vincent去洗手间做思想斗争去了,留下Mia一个人在客厅中,她打开了音乐,这次是一首深情款款的《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这段MIA的精彩独舞,背景音乐的歌词简直就是人物的内心独白,“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I love you so much, can’t count all the ways,I’d die for you girl, and all they can say is “he’s not your kind” 也许Mia把URGE OVERKILL的歌声当作心仪男人对自己爱的表白,充满激情而伤感的演唱使她陶醉其中,残存的一丝清醒却又让她感受着现实中的感情压抑和制约,她感到极度的失落,她疯狂、尽情地舞蹈着,似乎要把内心的幻想和苦闷一舞了之。那种失落、颓废、无奈、放纵的情绪,通过音乐和舞蹈表达得淋漓精致。
不过正如这个片子其他部分所要表达的一样,一个偶然因素就会改变人的命运。正当Vincent做好思想斗争,走出洗手间时,他却发现停止舞蹈的Mia因为吸毒过量而昏死在地上…
更多的情节片断展开了,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而这6分钟的戏,我认为是这部片子的精华,是经典中的经典,不看不行。
2007-12-27
2 ) 毫无意义的环形结构
撇开那些啰里吧嗦的台词,但就情节来说,《低俗小说》的确开创了环形结构电影的先河。可是我看完后的第一反应是:这环形结构有什么用?
影片开始抢钱夫妻很有喜感的从沙发上跳起来宣布抢劫后,整整两个多小时就没出现过,直到影片还剩二十分钟,我看了看下面的进度条,然后对自己说:“哦,电影快结束了,那对夫妻快出场了。”果然那两人去了那家餐厅。
......我还能说什么?这就是环形结构,把影片结尾截一段放到开头。我想每部电影都可以这样做,除了《saw1》这种电影,因为电锯就是靠出人意料的结尾吃饭的,而《低俗小说》不怕,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结尾。当最后的字幕出现的时候,我很诧异地说出:“就这样?”本来还满心期待,以为那对夫妻会跟黑老大或是拳击手发生些关系,结果只是打酱油的。
还有就是另一条线,也就是威利斯的《寻表历险记》,与其说是另一条线,不如说是主线的延长线,因为除了和黑老大的关系以及一枪崩了屈伏塔外,与主线没有仍何关系。
除了以上所述,影片里还有很多无关紧要的情节,如《黑老大老婆误吸毒记》、《专家教你清理杀过人的车》等。我本来想说这些故事脱离了主线,后来想想貌似根本没有什么主线。
于是我把这部电影总结为“一堆黑色幽默情节的非线性拼接”
3 ) 观众们总在期望什么--我的兴趣就是对它进行嘲弄——评《低俗小说》
观众们总在期望什么--我的兴趣就是对它进行嘲弄——评《低俗小说》
我最喜欢的两个导演之一的大卫•芬奇曾经说过:“观众们总在期望什么--我的兴趣就是对它进行嘲弄。这才是真正的兴趣所在。”但是我觉得这句话用于《低俗小说》是再适合不过的了。我甚至愿意把《低俗小说》比喻成电影版的《名侦探的规条》。
的确,大痞子昆汀在本片中用他那三个看似垃圾一样的故事和独特的叙事手法对当年(包括现在)的美国影片进行了最大的嘲讽。同样是三个环状结构的故事,同样有昆汀及众大牌明星的参与,但那无处不在的嘲讽便是为什么《低俗小说》比光顾着血腥暴力的《罪恶之城》要耐看得多的原因。我觉得昆汀和罗伯特都是在玩电影。(请注意我的用词,是“玩”)但昆汀总能在暴力之外玩点别的东西(当然,唠叨、废话也隶属其中),但罗伯特就••••••
好了,言归正传。我们还是来看看昆汀是如何嘲讽一些电影的吧。
在开篇提姆•罗斯和他老婆唠叨了好一阵子之后,影片突然就切到了文森特(约翰•特拉沃拉)和朱尔斯(赛谬尔•杰克逊)这两个黑帮杀手的身上。这两人可不像其他电影里冷酷的杀手一样。影片花了大量的时间拍摄他俩在车上不停的唠叨、唠叨、唠叨••••••这一切都像极了昆汀的前一部作品——《落水狗》。然后,两人下车,上楼时也在不停的唠叨、唠叨,而且几乎每一句话中都会有一句“FUCK”,然后,终于到了门口,但发现时间没到,又继续走到别的地方唠叨••••••连我都感到不耐烦的时候,终于,两个黑帮杀手进屋了。然而,影片又一次“辜负”了观众的期望。原本暴力、血腥的昆汀应当在此上演一幕异常血腥的枪战来弥补之前观众所忍受的唠叨的。可没想到,当杀手遇上了敌人之时,他们不是大开杀戒,而是继续唠叨••••••最后,还是没有任何场面可言地把敌人干掉了。
在布鲁斯•威利斯龙套般的登场后,影片正式进入第一个故事——《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当好色的帅男遇上了风骚的美女,除了XX,他们还会干什么呢?这是理所当然的吧。但是,昆汀的嘲讽又开始了。在第一个故事中,没有任何色情镜头、没有任何床戏。而文森特和米亚顶多就是亲吻了一下而已。而故事的高潮即使米亚吸食了文森特口袋中的白粉,而导致快挂了。文森特立刻将米亚送到毒品销售者家中抢救。这一段笑死我了。尤其是文森特对着激动地销售者说一句:“我应该那样扎三次吗?”的时候,让我觉得“无厘头”。说道“无厘头”,在看《低俗小说》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周星驰的《百变星君》中跳舞、打针的情节都是在COS《低俗小说》。故事,随着文森特和米亚的握手而结束。众人想象中的爱情并不存在。我们想错了••••••
当然,第一个故事有个比较有趣的花絮,这是我在豆瓣浏览帖子的时候一个网友说的,确实比较有趣。片中,米亚对文森特说她曾经拍过的一个电视剧,而电视剧的内容正好就是饰演米亚的乌玛瑟曼与昆汀一起在若干年后拍摄的《杀死比尔》。
接着,全篇最有趣、最戏剧化也是唯一体现昆汀血腥、暴力的故事——《金表》上演。而萤幕上的超级英雄布鲁斯•威利斯再度登场。这个故事的嘲讽是最多的。超级英雄VS黑帮老大。这可是典型的动作片情节。从故事开始一直到布鲁斯回到公寓都比较中规中矩。但是昆汀的恶搞在布鲁斯拿到自己的金表时便开始了。而且从此刻,一直到故事结束,嘲讽无处不在!
首先是处境危险的布鲁斯,在冒着天大的风险的情况下,安全的拿到了金表。在大家看来,此刻他一定要赶紧离开才对。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要到厨房做早餐。当他检查了一下厨房,觉得安全便开始做早餐时,突然,他看到了桌子上放的一把机枪。然后他拿起枪。接着,厕所响起了冲水的声音。所有人都想,按照布鲁斯•威利斯的戏路,一定是厕所的人一出来就被击倒吧。但是,从厕所出来的竟然是本片的男一号约翰•特拉沃拉。这下估计应该是会在布鲁斯和约翰间上演一幕对话,因为在第一个故事开始之前,布鲁斯和约翰就在酒吧有过矛盾。然后,应该会有一次精彩的追击战。可是,昆汀在此对大家做了最大的嘲弄!没有任何对话,没有任何打斗,布鲁斯用几枪就把文森特干掉了!2个多小时片长的男一号,居然会在不到一半的时间,这么轻易地就被干掉••••••接着,连布鲁斯自己都没有想过会这么轻易地得手。然户开车拍屁股走人了。可是走到半路,他开始倒霉了。正好停车的时候,正好就遇上了黑帮老大。于是,他二话不说地就开车撞了过去,把黑帮老大撞翻,可自己也被别的车子给撞了。昆汀又开始恶搞了。被撞的老大似乎根本没受伤,而撞人的布鲁斯看似伤得不轻啊。于是,追击战在这两个人中上演。而两个倒霉到极点的家伙偏偏要跑到那个商店中去上演终极格斗。血腥、暴力来了。可是超级英雄和黑帮老大还没打完,两人都被商店里的龙套角色给打晕。昆汀的嘲讽再次让人哭笑不得。人们心中的超级英雄居然会和黑帮老大一起在这种情况下被性变态者抓住。而堂堂的黑帮老大居然会被一个小小的巡警拖去鸡奸••••••有点恶心了吧••••••布鲁斯趁巡警在逍遥快活时挣开了绳索,在犹豫了一阵子之后,还是决定要去救那个被奸的老大。以德报怨。最后冰释前嫌。老大获救并报仇了。而拳击手布鲁斯则得以和自己漂亮的法国女友一起过好下半辈子。然而,在故事结束前,布鲁斯也忍不住要说一句:“这真是我过得最诡异的一天了。”对观众来说,又何尝不是诡异呢?
个人在这个故事中倒是发现了一个小花絮。全片一共只有两个性爱镜头。都是在这个故事中上演的。一个是布鲁斯和他的法国女友在床上亲热,另一个就是黑帮老大被巡警拖去鸡奸。但是不可思议的是,三个故事中,《金表》对话里“FUCK”这一单词居然是出现次数最少的••••••
接下来,第三个故事《邦尼的处境》。从开始,一直到《金表》结束我们都只觉得昆汀就是在讲不同人的不同故事,在第三个故事上演时。我们发现原本挂了的男一号文森特又出现了!再结合情节。这个不是发生在第一个故事《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之前的故事吗?环状结构在此初现了。昆汀啊昆汀,以当时的眼光来看,能够这样讲故事,You are a fucking genius !
另外,昆汀在这个故事中也是亲自出马。不过他演的人物不太符合他本人的性格,因为一点也不变态。甚至有点傻。而我觉得《邦尼的处境》最大的嘲讽便是标题以“邦尼”命名,但实际上“邦尼”这一人物只是在赛谬尔的想象中出现了一个背影,而且时间短到可以不计。Fuck you!Quentin!你玩弄了所有人!
接着,故事将近尾声,环状结构再次来临。文森特和朱尔斯来到一家餐馆。而这正式开头提姆•罗斯唠唠叨叨并要打劫的时间。此刻,相信当年许多人仍然忘不了昆汀的处女作《落水狗》,觉得这又会在“密室”一般的餐馆中上演枪战了。可是,我们又猜错了!这一段的核心居然是朱尔斯一边用枪指着参鸟提姆•罗斯,一边诉说着自己的感受。最后以一段圣经结尾。好欠扁的导演!
总之,我不说《低俗小说》好到一定要每个人都喜欢它一样。我也从不说“如果不喜欢某某作品的人就不懂电影”这种装B的屁话。但是就个人而言,我觉得《低俗小说》有太多值得一些想当导演的人去学习的东西。
另外,我对昆汀的喜爱还是不及大卫•芬奇和克里斯托弗•诺兰,所以也没有仔细去研究他的电影,若是有什么错误,还望各位文明地指出(大过年的,别动不动就骂人吧)。然后,我记得我看一篇影评时,那位兄弟说过其实布鲁斯打死文森特的枪就是马沙放的。可是这个情节我却没有看到,是不是我看的删节版?还是没注意?望高人指出。
最后,还请大家低俗地跟我一起说:Fuck you Quentin! You are a fucking genius!
4 ) 低俗小说的秘密
文森/Vincent,从厕所出来被打死的倒霉蛋,舞跳得不错
朱思/Jules....懂圣经的黑哥们,后来金盆洗手
米亚/Mia....可爱的吸毒女郎
Marcellus....凶狠的黑帮头子
Butch....收钱打假拳的家伙,怀揣祖传金表
兔宝宝(Honey Bunny)/南瓜头(Pumpkin)...在餐馆商量怎么样抢餐馆的雌雄大盗
好了,其它的人物边看边想你也能想起来了。下面奉上这篇强文。
by Roger Ebert
四天来我们都坐在黑暗中,一个场景一个场景地揣摩“低俗小说”这部片子。我们把影碟机倒来倒去,一会儿暂停,一会儿慢进。我们有整整300个人,而且还是很民主的:无论谁有什么发现,我们都停下来讨论。目标就是好好研究研究这部迷宫似的电影。
当然,也有人不喜欢“低俗小说”。在美国票房超过一百万的电影中,这可能是最不受欢迎的一部了。一些人来信说,这片子太暴力、太表面化、太下流,“狗屁不通”,他们看了20分钟,30分钟,或一个小时,就走开了。然而对喜欢这部电影的人来说,昆汀·塔伦迪诺的电影是近年来的片子中最令人着迷的了。他们讨论影片的每个细微之处,那种热情程度恐怕只有讨论库布里克的“2001”时才出现过。在大学里的年轻人中间,就没什么近年来的片子能超过这部了。
从“公民凯恩”到“沉默的羔羊”,我对很多电影作过这种一个镜头一个镜头的分析。我发现,要是你找来一大群对待电影态度严肃的人,坐在黑暗中,并请他们自由地发表看法的话,无论什么问题,都有人会给出答案。比如这次,毫无疑问,有一回在黑暗中发表见解的就是一个11岁左右的孩子的声音。
四天过后,我越来越崇拜这部影片了。它比看上去要微妙、复杂得多。困扰首次看这部片子的人的那些问题,实际上在昆汀·塔伦迪诺和罗杰·阿弗里所写的剧本中(获得奥斯卡最佳剧本)都有解答。当然,第一次看的人是想不出来的。
影片的故事是相互交织的,而不是按时间顺序展开,因此影片的首位得以呼应,片子的中间部分实际上都是在片子结尾部分的后面发生。其中的一个主要人物,甚至在被干掉了之后还在屏幕上出现。为什么电影用这种方式讲述?大概有三个原因:(1)因为昆汀·塔伦迪诺就像他的fans说的那样,很厌倦那种拖拖拉拉的线性故事线索。(2)使他的剧本类似于计算机上的“超文本”一样,比如你点击“金表”,会看到Butch的故事,点击“足部按摩”,就会看到文森倒霉的约会。(3)《低俗小说》中的几条主要故事线索都是以某种救赎结束的,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朱思大难不死,决定洗手不干。因此,尽管此时在时间并不是最后发生,把它放在影片结尾还是合理的。
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觉得很暴力,但当我第二遍第三遍看的时候,发现它并非象我以前所想的那么暴力。但为什么看上去会觉得很暴力呢?因为片子总是用幽默的语言插科打诨,推迟暴力事件的发生。实际上,片子中只能统计出七个人的死亡:
——公寓里的三个小混混,椅子上一个,沙发上一个,厕所里一个,是被文森(约翰·特拉沃塔)和朱思(杰克逊)杀死的。
——马文,公寓里的第四个小混混,被文森不小心枪走火打死在汽车后座上。
——文森被Butch(布鲁斯·威利斯)干掉。
——当铺中两个人被干掉:掌柜Maynard和他的朋友Zed。
——还有两个人的死亡没有以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Butch在拳击场上打死的对手,和当铺地下室里穿皮衣的“the Gimp”
与此相反,有几个人在影片中获救。米亚(Uma Thurman)过量吸毒还是被救活,Butch在地下室中救了Marcellus,朱思在餐馆中说服兔宝宝和南瓜头,救了餐馆中的食客们。还有,文森和朱思被人用枪乱射居然活了下来。朱思认为这是个奇迹,是上帝的旨意,因而决定洗手不干。而文森满不在乎,最终付出了代价。还有一条搞笑的线索是讲Butch的祖传金表是怎么辗转得以回到他手中的。
在我们仔细的观影过程中我们发现影片中的许多暴力成分都被置于屏幕之外。公寓中的小混混被射杀时,镜头是对着文森和朱思的。给米亚皮下注射时,镜头在最后一刻切换为米亚突然坐起来。汽车后座的枪击我们也看不到。地下室中的暴力镜头是可见的,但也没超过一般的影片中打斗场面的程度。
这部片子看得越多,你就越会强烈地感觉在故事情节的下面,隐藏着某种宗教意味的东西。很大程度上这与Marcellus的那个手提箱有关,就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中抢回来的那个。箱子里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看到里面有什么在荧荧发光。关于箱子里的东西有很多猜测,但我们恐怕永远不会知道了。我们注意到,开箱的密码是666——撒旦的标记。于是有人想,Marcellus脖子后面那条带子遮住的可能正是666这个号码,他就是恶魔吗?要知道,相信他为上帝所救的朱思活了下来,而蔑视上帝的文森最终死了。
文森在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被Butch用枪打死(这部片子中人们上厕所的时候总是会出点事)。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一个细节是Butch用的枪是Marcellus的,他出去买吃的,把枪留在了厨房台面上。有人说:写剧本的家伙一点也不懒,他们把很多时间花在细节上,而这些细节大多数人不会注意到。
片中还有一条线:许多武器都没用到正地方(没打到文森和朱思的枪,杀死文森的枪,汽车里走火的枪,本用来抢餐馆的枪,当铺里那几个家伙的枪)。而朱思思想上转变之后,他自己的枪甚至用来组织餐馆中暴力的发生。
在片中不太重要的地方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小秘密。Jack Rabbit Slim’s(Marcellus给Butch交待任务的酒吧)里面吧台的waiter是Steve Buscemi扮演的。就是“落水狗”里面那个说话很快的粉红先生。还有三个在“落水狗”中出演的成员出现在“低俗小说”中,Tim Roth,Harvey Keitel,Tarantino。“落水狗”中有个Vic Vega ,可能与Vincent Vega有点关系。
Butch在自己的公寓里偷偷走过一扇窗的时候,透过开着的窗能看到“Jack Rabbit Slim’s”的标记。还有一个极为有趣的地方,在当铺里能看到一个霓虹灯标志“Killian’s Red beer”,但有些字母坏了,剩下的是“Kill ed”,后来Butch骑Zed的摩托逃跑的时候,他看了一下摩托车的钥匙链,上面有个Z,把这个Z和“Kill ed”拼起来,就得到“Kill Zed”,事实上,那时Butch刚刚杀了Zed。摩托车的油箱上有个“Grace”,而Butch的逃脱不正是上帝的恩赐(Grace)。
有两个镜头我们讨论的很多。一个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里大开杀戒时屏幕上的金色闪光,那是不是与手提箱有关?另外一个是Marcellus授意Butch打假拳的时候,正对着布鲁斯·威利斯的镜头。布鲁斯·威利斯的脸是半明半暗的,被竖向的分割了。分界非常清楚,我们甚至怀疑是不是用了化妆来增强这种效果。
片子的对话非常幽默,有些地方显然是在向某些经典的著作致敬,不过形式比较现代,比较猥琐。片子开头文森和朱思讨论法国和美国汉堡叫法的不同,让人想起吉姆和哈克贝利·费恩关于法国人为什么不说英语的讨论。朱思总喜欢引用圣经以西结书的一段话,但其实只有一小部分是与原文相同的,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胡编乱造。
这部片子的一个基本的策略就是用人物对话把暴力场景往后拖。比如,米亚在地上躺着快要死掉的时候,两个男人却在研究注射器的用法。片子的开头也用到这种手法,文森和朱思两人一边走在公寓的走廊里,一边讨论什么足部按摩。这时的镜头是一直跟着他们的。当两个人走到要去的那间房间门口,发现时间还不到,于是继续向走廊深处走去,并且还继续他们的讨论。但此时镜头停了下来,留在那个门口,似乎在用镜头语言告诉我们:这里才是故事要发生的地方。但两个人还在不紧不慢的说话,似乎连摄像机都不耐烦了,于是气氛就显得越来越紧张了。
有些人很喜欢“低俗小说”,有些人则讨厌。但原因是一样的:因为这部片子似乎始终在玩弄观众的期望,从不按规矩来。它随心所欲地组织材料,相比之下美国当前的动作片已经陷入了一个公式化的泥潭。昆汀·塔伦迪诺扔掉了好莱坞编剧工厂里传授的所有那些条条框框,白手起家地创造了一种新的编剧方式。“低俗小说”有可能是未来五年内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因为它把我们从无数可以预见的公式化情节中拯救了出来。
因此,谢谢昆汀·塔伦迪诺。
转自天涯论坛 sandorf
5 ) 《低俗小说》好在哪里?
《低俗小说》已经成为了一种标志,但凡说自己喜欢看电影的人,《低俗小说》是不能没看过的。但凡看了的人,《低俗小说》也是不能不说好的。但是《低俗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很多人都用一句“环状结构”或者“多角度”带过,然后大谈电影对白如何如何引人入胜。
《低俗小说》究竟好在哪里?确实好在其“环状结构”和“多角度”上,但什么才是“环状结构”和“多角度”以及这两者到底妙处何在呢?
所谓“环状结构”可能相对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影片中各个段落的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等等。这样的结构,在本部电影中,被导演用来暗示暴力故事的周而复始,不断出现。也就是说在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
所谓的“多角度”,除了是以不同角度来观察同一事件外,更多的是展现不同环境和状态下,人的角色的改变。在这一点上,塔伦蒂诺的观点更像是电影界的雅克·德里达(解构主义哲学大师)。
据几个例子:在“香艳故事”中作为男主角的文森,相对于米亚(乌玛·瑟曼)在故事中的形象是保护者,可以说是相当正面的角色。但是到了“拳击手的故事”中,文森变成了一个只露了一面就被射杀的无名之辈。如果割裂开来看这两个故事的话,文森的角色毫无疑问在两个故事中大相径庭。
再比如:朱利斯(萨缪尔·杰克逊),在与文森一起射杀公寓中的人时,毫无疑问其形象是一个“杀手”,但是在影片的后面,邦尼和南瓜头抢劫餐馆时,很明显朱利斯的形象已经不再是“杀手”而是一种拯救者的形象。
这样的“多角度”无疑是在告诉我们,在一起事件中的每个参与者,都有其自己参与到该事件中一系列原因和自身的状态,而处于不同时间和状态中的同一个人,其角色也是大相径庭的。
影片的对白和表演固然也很精彩,但我个人认为,结构上的巧妙和深意,才是《低俗小说》的精彩之所在。
6 ) The path of the righteous man
戛纳的海滩银幕,紧挨着电影宫。白天不放电影时,懒散躺满赤膊男女,荷尔蒙被阳光炙烤,兹兹冒着油光,好像下一秒就会有交配进行。到了晚上开放电影,海风轻抚白幕,光影交错,让这片沙滩突然变得好文艺——直到那个叫昆汀的家伙杀了回来。
在《低俗小说》拿下金棕榈后20年,昆汀在戛纳海滩银幕的纪念放映中登场,迎接他的是满沙坑信徒的山呼海啸。整个场面犹如音乐会,而昆汀表现得也足够像个摇滚巨星:面对那些斗胆举手承认还没看过《低俗小说》的影迷,昆汀娇嗔卖萌地责骂:“Loser~他妈的二十年,你们都干嘛去了?!”——念“Loser”的时候,一定要像昆汀那样,把元音拖长。
要做个不落伍的影迷,《低俗小说》的确是写在入门手册第一页里的电影。时至今日,它完美的“环形结构”仍是提升观影水平的必修课:这种“完美”不仅体现在叙事结构上几个故事间莫比乌斯圈式的首尾相连,更体现在每个角色身份视角上的环形——凶狠的劫犯会变成被拯救者,黑社会的老大会惨遭爆菊,此时之牛逼和彼时之傻逼,互为对照因果相连。
《低俗小说》结构精巧到了做作,观众看完却浑然不觉,昆汀靠的是所有角色貌似冗长实则幽默的叨逼叨。这一点,天才的昆汀像极了上帝,人物的宿命感是如此强烈,而大量填充其中的也正是无聊又有趣的垃圾时间。无论贵贱,人大概都差不太多,在荒诞喜感地尽情折腾中,悲壮无奈地迎来写就的命运。我对于《低俗小说》最大的好感正在于此,我一直以为你不够正经,最后发现你用足真心。
有的时候说不清电影是对生活的提炼,还是生活是对电影的拙劣模仿。在《低俗小说》之前太多商业作品留下了刻板印象,我们执念枪战必然腥风血雨,却忘了杀人不过头点地,拉屎才是大事情。我们笃信黑帮冷酷无情,却忘了他们也会怯懦迷茫迷信命运。面对一具尸体,是的,有的时候他们更担心的是惹了麻烦,我的老婆跟我要离婚。《低俗小说》几乎在每一个剧情拐角,都拐到了观众观影常识以外,却拐进了日常生活本身的荒谬性之中。
昆汀与传统好莱坞商业电影割席而坐,也与具有知识分子使命感的新浪潮前辈影人不同,犹太人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昆汀的解决方案是:“那我们直接从发笑开始吧”。
从昆汀的第一部电影《落水狗》开始,他的电影表象上不奢谈意义,台词影调充满了好奇、调皮和奇谈怪论,却将自己的三观正义凌然地埋伏在电影当中。有心人自然懂得,还记得萨缪尔杰克逊在《低俗小说》念念不忘的那句圣经么,语出《以西结书》,说的是“正义人之路被自私和暴虐的人所包围”当如何。20年后,萨缪尔杰克逊在《美国队长2》中扮演的神盾局局长假死时,印在墓碑上的墓志铭正是“The path of the righteous man”。
昆汀可能自己没想到,他一路不屑,踏着经典电影套路的尸体高歌猛进,却因嘲讽得如此认真讲究,最终让《低俗小说》成了经典电影的一员。昆汀用其后的作品反复强调:一本正经的和你谈人生太可笑,因为天地也以万物为刍狗,我们在探寻人生道理,而上帝并没按常理设计人类,生活唯一的乐趣就是嘲笑生活本身。
所以,让我们回到摇滚巨星昆汀在戛纳海滩的那句问话,“Loser,你这二十多年,都他妈干什么去了?”是为稻粱谋,还是为虚名累,是在寻找人生的意义,还是在找人生的乐子?看看《低俗小说》吧,它二十年前就给出了答案,人生和电影差不多:有意义不一定都有趣,但有趣的一定有意义。
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你的漫漫人生,我有多少戏份
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
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
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剑走偏锋,成就鬼才
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
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
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